[浙江省]关于印发《浙江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》 2007/1/15 【大 中 小】 关于印发《浙江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》的通知 浙造人管(2007)1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(处、办)、造价管理协会: 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,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从业行为,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了《浙江省实施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〉细则》。现予印发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 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五日 抄 送: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,浙江省建设厅、省建筑业管理局、省造价管理总站、省造价管理协会,各市建委(建设局)、绍兴市建管局、宁波市发改委,省建设厅赵如龙副厅长 浙江省实施《
了解更多+山东省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〉实施细则 2007/1/1 【大 中 小】 关于印发《山东省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〉实施细则》的通知 鲁建发[2006]29号 各市建委(建设局)、省直有关部门: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、国家建设部有关决定和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,我们制定了《山东省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〉实施细则》,现予印发,自2007年1月1日施行。 二○○六年十二月六日 山东省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,保障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健康发展,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,根据国家建设部令第149号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》及有关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 第二条 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,实施对工程
了解更多+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2006/7/1 【大 中 小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9号 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》已于2006年2月22日经建设部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,现予发布,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。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○○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,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,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,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,应当遵守本办法。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,是指接受委托,对建设项目投资、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。 第四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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